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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定做多信心 紧跟市场热点

1999-07-03 来源:生活时报 东方趋势 赵笑云 我有话说

本周沪深两市出现先扬后抑剧烈震荡的走势,且震荡幅度之大超出6月15日、25日的震荡。从技术分析的角度看,本轮行情从1047点起步,一路高歌猛进至1756点,上涨709点,短线获利盘较为丰厚,技术上存在回调的要求,第3浪从1259点至1756点,上涨497点。自7月1日开始的调整技术上应属于第4浪的调整或3浪(4)调整。若对1047—1756点上涨段的调整,则0.236和0.382的黄金分割位分别为1588点和1485点,平均1536点。若对1259—1756点的调整,则0.382和0.5的黄金分割位分别为1566和1507点。综合来看,1500-1530点应成为调整目标区域,若向下跌破1500点必然成为空头陷阱。

目前,大盘指数远低于笔者在前段时间提出的沪市价值中枢1630点区域,在新市盈率背景下,目前许多股票仍具有明显的投资价值。推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坚定不移的战略决策,它对于推动国企改革、刺激内需、活跃市场都有重要作用。因此,对既定的“建立发展健康、秩序良好、运行安全的证券市场”这一基本政策产生动摇,盲目杀跌,担心市场崩盘,是完全没有必要的。

本周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《证券法》正式颁布实施,由于《证券法》放宽了自然人、法人收购上市公司的限制,整个二级市场也会因此增加新的炒作题材,近阶段流通盘占总股本50%以上的所谓标购概念股大幅走强即为例证。然而,若仔细分析该板块的股权结构不难发现,其被举牌收购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,原因在于这类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普遍超过20%,二级市场至少要连续举牌四、五次才能完成收购,姑且不论连续数次举牌后股价飚升强行收购难以成功,单就耗费巨资收购的实际理由而言就难以让人信服。那么,除三无板块外,难道就没有上市公司能成为《证券法》实施后潜在的收购目标呢?答案当然是否定的,其实,在市场近期对标购概念股炒作如火如荼之时,“真人”往往并不露相。在这里,笔者根据中国股市实际情况,尝试提出一个全新的收购观念———闪电收购,也就是说狙击者通过闪电式的一次举牌就能完成整个收购行为,不言而喻,其收购成本较之连续四、五次举牌要小很多。闪电式收购行为成功的前提是大股东持股比率要小于10%,只有这样,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控股5%举牌一次后继续吸纳而无需再次举牌就能成为控股股东。目前沪深市场大股东持股比率小于10%的上市公司只有为数几家,其中深金田与深万科尤其应值得投资者关注。深金田股本结构十分特殊,大股东持股比率仅7.18%,且股权结构十分分散,银行及券商是其主要股东。深万科也是一只股本结构较为特殊的个股,该公司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仅持股6.42%,控股权十分脆弱。更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两家公司均含有B股,低廉的B股价格将使收购行为更具现实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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